关于对我校第十四届广东省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展推荐参评作品的公示
信息来源:
2020.09.29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科研创作处近日组织我校师生作品参加第十四届广东省艺术节,经部门报送、专家评审,拟推荐《冬去春来》等30件作品参展,具体作品名单见附件。
现对上述推荐作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9月30日—10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审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在2020年10月6日下午4点前向科研创作处反映。
科研创作处:李勇,电话675586
纪委办:钱让东,电话661579
科研创作处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