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 ) 99号)、《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 ) 10号)、《强师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 ) 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省教育厅继续开展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强师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应以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紧密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教育示范区开展研究,要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2.项目申报人一般按照课题指南(附件2)所列示的课题题目,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进行选题申报,也可自拟题目,但须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密切相关。
3.该类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我校可以申请一般项目,一般项目面向在岗教师,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限额数量为2项,资助额度3万元。
4.项目申请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立项资助,不得重复申报。申请人尚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部科研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一律不得申报。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不得申请。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超过2项。
5.因涉及限项评审,请申请人于2020年1月2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书发送到科研创作处邮箱:kyc@gzarts.edu.cn,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郑子成 15692003461
附件1:粤港澳大湾区国际教育示范区建设专项项目申报书.doc.doc
科研创作处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