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5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的专业建设实际,现决定开展2019年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申报条件
满足下列两类条件之一的专业可进行申报: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专业
1.符合教育部18号文规定应具备的各项条件;
2.原则上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十二五”以来,获得省级“质量工程”专业类项目立项,并且通过省级验收(含2019年省级验收通过项目)。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专业:
1.通过国内外权威认证组织认证;
2.曾获国家级特色专业等称号;
3.具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学科支撑。
符合上述条件的专业均可申报,对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精品课程等的专业优先推荐。
二、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1.凡申报2019年国家级一流专业的,须填写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并提供佐证材料(见附件4),经教学单位汇总、资格审核后填写汇总表(附件5)统一上报。电子版于5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
2.学校于5月中旬组织专门论证,结合申报专业的信息采集表及佐证材料情况进行校内论证和推选,推选结果将进行校内公示。5月23至25日向省厅报送材料。
3.凡通过校内推选的专业,须于2019年5月25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121.8.171.10:6002/),进入广东“双万计划”栏目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材料。
三、有关要求
1.佐证材料请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附件3)各栏目名称分别命名,电子版打包压缩上传,例如“6.深化专业综合改革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佐证材料”。
2.关于平台专业申报资料容量大小,每个专业上传附件材料压缩后不得超过40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婕,683213,39362012,邮箱:jwc@gzarts.edu.cn。
附件: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57号).pdf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pdf
教务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