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防火、防爆炸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通知
信息来源:
2018.12.21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的通报》粤教装备函【2018】45号文要求,为确保校安全稳定,决定于1221日至25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现将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重点为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部位和书画展厅、库房、档案室、实验室、电脑室、财务室、学生宿舍和食堂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无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

二、安全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1224日以前为自查阶段,24日下班前各部门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学校保卫处备案。1225由保卫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两个校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安全。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抓好安全工作落实。

联系电话:84018037(昌岗校区); 39362004(大学城校区)

 

保卫处

2018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