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校2016年普通本科在香港招生考试工作,受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的邀请,经学校领导及省府办公厅主管副省长批示同意,我校吴卫光副院长拟于2016年3月至7月期间赴香港开展考点考察、招生政策宣讲、专业考试辅导及香港教育展前期准备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出访人员姓名、职务(职称) | 吴卫光 副院长(教授) |
出访国家或地区 | 香港 |
拟出访日期 | 2016年3月至2016年7月 |
签注类型 | 因公半年多次往返香港签注 |
出访目的及预期成果 | 赴香港开展考点考察、招生政策宣讲、专业考试辅导等工作,领队做好2015年本科在香港招生考试工作 |
邀请单位 |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
经费来源 | 学校招生经费 |
公示期 | 5天(2016年3月17日至3月21日) |
公示期间,如对出访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纪委监察处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纪委办、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 系 人:钱让东 电话:661579
刘 滴 电话:663819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