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激励普通高校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分别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简称国家“三金”)。现将201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奖(助)学金标准及评选范围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
2、奖学金标准: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3、评选范围: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或“重度困难”的在读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
1、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助学金标准:3000元/人,分两学期, 每期1500元发放。
3、评选范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包含三个困难档次)的在读学生,适当向一、二年级学生倾斜。
二、名额分配
院系 项目 | 合计 | 中国画 |
油画
| 版画 | 雕塑 | 艺术与人文 | 教育 |
工业 |
建筑 |
视觉
| 实验艺术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10 | 13 | 7 | 14 | 13 | 12 | 45 | 45 | 29 | 29 | 3 |
国家助学金 | 900 | 53 | 25 | 62 | 53 | 53 | 195 | 199 | 127 | 127 | 6 |
三、有关要求
1、请各院系在学生年度综合测评及困难认定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人选。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申请和审批工作在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进行(http://183.63.185.132:8888/sms2/),学生网上填写申请表,国家助学金无需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打印申请表格亲笔签名和填写日期,并交到院系辅导员处进行审核盖章。
3、报送材料及时限:
(1)报送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纸质版。
(2)报送时限:10月13日前(材料送至行政楼526办公室)。
联系人:王新宏 联系电话:667156
1、2016年申请注意事项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3、系统操作指南(电子版)
学生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