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普通本科在港招生工作的安排,受香港考试及评核局的邀请,我校吴卫光副院长拟于2016年12月15日至17日赴香港开展专业考点考察、参加内地高等教育展、赴香港中学交流等本科招生事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出访人员姓名、职务(职称) | 吴卫光 | 副院长(教授) |
出访国家或地区 | 香港 | |
拟出访日期 | 2016年12月15日至17日 | |
签注类型 | 因公三月内单次往返香港签注 | |
出访目的及预期成果 | 赴香港开展专业考点考察、参加内地高等教育展、赴香港中学交流等本科招生事务工作 | |
邀请单位 |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 |
经费来源 | 学校本科招生经费 | |
公示期 | 5天(2016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 |
公示期间,如对出访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纪委监察处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纪委办、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 系 人:钱让东 电话:661579
刘 滴 电话:663819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