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普通本科在港招生工作的安排,我校拟派教务处招生办郑浩华、岑君豪、陈泽生、徐波和纪检办邹子如共五人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4日赴香港、澳门组织本年度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出访人员姓名、职务(职称) | 郑浩华 | 教务处副处长 |
邹子如 | 纪委办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 |
岑君豪 | 招生办主任科员 | |
陈泽生 | 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 | |
徐波 | 教育和信息技术中心网络管理员 | |
出访国家或地区 | 香港、澳门 | |
拟出访日期 | 2017年5月31日至6月4日 | |
签注类型 | 香港(三月两次)、澳门(三月一次)因公访问签注 | |
出访目的及预期成果 | 赴香港、澳门组织本年度本科招生考试工作 | |
邀请单位 | 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澳门中华教育会 | |
经费来源 | 学校本科招生经费 | |
公示期 | 5天(2017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
公示期间,如对出访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纪委监察处或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提倡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纪委监察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钱让东 电话:661579
刘 滴 电话:663819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